在25日前办理的出入境证件,春节前可以领取。
昨(20号)天下午,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了解到,在25日前办理的出入境证件,春节前可以领取。其后办理的,将顺延至春节后。
春节期间(2011年2月2日至8日),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及全市18个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将暂停对外办公。1月29日(周六)各接待大厅暂停对外办公,1月30日(周日)正常办公。
为保障市民春节期间顺利出境旅行,出入境管理总队将启动相关工作预案,临时缩短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保障1月25日(含)前递交申请的市民,可在2月1日前领取证件;25日后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市民,取证日期将顺延至春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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