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宫谁做主?
2012-4-11 15: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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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报http://cqsbepaper.cqnews.net/html/2011-08/05/content_199741.htm
深圳晚报http://wb.sznews.com/html/2011-08/05/content_1691525.htm
新消息报http://www.nxnet.net/gdindex/gdsptj/201108/t20110805_1027297.htm
生活新报http://www.shxb.net/html/20110805/20110805_287371.shtml
都市时报http://times.clzg.cn/html/2011-08/05/content_220330.htm
长江日报微评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1-08/05/content_4866880.htm
据报道,8月3日,故宫博物院对损坏宋代哥窑瓷器员工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故宫表示此处理依据是故宫博物院《藏品管理规定》第10章“奖励与惩罚”之第86条。但拒绝公布条款具体内容,称此为故宫博物院内部管理规定,不便对外。
从文物失窃到开私人会所,再到雷人的“撼”字风波,曾经让无数国人景仰且庄重的故宫,越发地显露出泼皮无赖的样子——管理混乱、胡作非为、不学无术。而最新的“宋代哥窑瓷器”被打碎,故宫前隐瞒、后搪塞、再敷衍的处置,也更加让人憎恶。在民众的质疑和声讨下,故宫竟然自以为是地动用起“家法”,更是让人哭笑不得。
“内部规定,不便对外”看起来振振有辞,其实却是敷衍塞责。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工作人员,因不负责任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其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损坏国家“一级文物”是否算“情节严重”?
而真正的问题还在于,对于损坏宋代哥窑瓷器员工的处理结果是否只由故宫“自己说了算”?我们都知道,故宫既不是私人企业,也不是个人作坊,而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国家级博物馆,充满民族象征意义的文化堡垒,归全体国民所有。由此,公共之物,又何来“内部规定”?退一步说,故宫的管理规定,又非国家机密,为何不能公开?
故宫上演“家法门”,不仅尽显故宫的傲慢与偏见,更表明了故宫一如既往的态度——故宫拒绝成为社会的故宫,成为公众的故宫,而是想做某些人或者某个团体的故宫,根本不会让公众参与其中,更不用说监督甚至当家做主的事了。而至于在“封闭”的故宫秘室里上演着什么样的把戏,公众就只能靠一些良心未泯的“内鬼”微博曝了。
于是,权力的行使、公共资源的使用,甚至对违法问题的处置,都全凭那少数人说了算。只是,在此前的三重门之外,又来一个“破碎门”、“家法门”,而整个事件,看不到真诚的道歉、深刻的反思、彻底的整改,尽是些含糊其辞、欲盖弥彰、文过饰非之词之举。作为故宫真正的主人,我们想问的是:故宫,你到底还有多少门将为我们陆续打开?让人黯然神伤的是,再庄重的紫禁城、再厚重的文化历史,恐怕也终将承受不起这般地亵渎。
廖水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