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所说的海关54号令指的是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公告规定,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对入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征税;但是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安徽中青旅出境部经理王谦表示,海关54号令对我省游客出境购物的热情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旅行社方面也做好了充分准备,“从这个54号令出台以后,我们旅行社在出团前要跟游客在各方面交代清楚,例如贵重物品出关前要申报、在境外购物买不同的东西税率不同,这些我们都会提前给游客一个提醒。”
王谦特别提醒消费者,境外购物一定要保留好发票,国内和国外品牌商品的价格悬殊比较大,如果旅客不能提供境外购买的价格凭证,海关人员会以国内售价为准。(记者: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