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胡同游
对旅行社非法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坚决进行打击。
近期,北京地区连续发生3起涉嫌利用承包旅行社门市部等方式进行诈骗活动的案件,极大地损害了旅游行业的社会形象,并给有关旅游者和旅行社造成了严重损失。北京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旅行社非法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坚决进行打击,发现扰乱市场秩序、败坏行业声誉的问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惩。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涉及旅行社的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一些人“租用”或者冒用旅行社门市部、旅行社驻京办事处的名义,采用各种欺诈手段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些旅行社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快速实现收益,置旅游法规、社会道义于不顾,采取承包挂靠或是变相承包等方式,纵容一些人以门市部等名义违规经营,使得不法分子能够利用旅行社在经营思想上的急功近利以及在内部管理上的漏洞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北京市旅游局日前要求全市旅行社遵守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门市部)的有关规定,对本社设立的服务网点(门市部)实行统一管理,服务网点(门市部)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不得自行为设立社以外的旅行社招徕旅游者,不得直接组织或接待旅游团队;旅行社设立的服务网点(门市部)的工作人员应是旅行社正式员工、旅游产品的价格应由旅行社统一制定,服务网点(门市部)不得自定旅游产品价格;旅行社应以本社的名义统一发布广告或宣传资料,不得以旅行社服务网点(门市部)的名义发布旅游广告或宣传资料。
北京市旅游局强调旅行社设立的服务网点(门市部)不得自行与旅游供应商或其他旅行社签订业务合同,不得以服务网点(门市部)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设立独立的财务账号;旅行社应建立健全对分社和服务网点(门市部)的管理机制,彻底清理“包部门”、“包桌子”等承包挂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