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
可电话举报旅行社违规行为
丽江市旅游局介绍,针对旅行社要求导游强行推销螺旋藻等旅游产品的问题和昆明旅行社控团限制游客在丽江购物等问题,丽江市旅游局和丽江市旅游协会分别下发了《丽江市旅游局关于禁止旅行社向导游人员收取“人头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相关事宜的通知》,禁止旅行社“零负团费”接团和将经营压力转嫁给导游等,同时对上游旅行社恶意限制在丽购物行为及时向省旅游局进行了汇报,与省、昆明市旅游协会进行了沟通,要求所有旅行社严格执行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尊重游客意愿,不得恶意限制游客在丽江购物行为。
目前,丽江市旅游局还要求各旅行社严禁以“零负团费”接待旅游团队,严禁以任何借口要求导游缴纳“人头费”和要求导游垫付团费、强迫游客购买旅游产品等方式来弥补损失和赚取利润等。
丽江市旅游局表示,在近期的整治行动中,希望社会各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对旅行社存在的“零负团费”接待旅游团队、收取导游“人头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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