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海南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海南自贸港建设,海南省旅文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发布了《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与高质量考核的衔接,全力做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2024年1月29日,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组织召开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推进会。万宁市石梅湾旅游度假区、神州半岛旅游区、兴隆热带植物园、巴厘村、M1咖啡奇幻工场、兴隆咖啡正大产业园区、小洋侨旅游区、麓湾牧场、秀水山庄、金叶桃园、隆苑咖啡庄园、椰林渔舍、福塘村等相关涉旅企业业务负责人以及各园区、镇、街道相关业务负责人等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申报考核标准介绍、基础数据收集情况、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内容介绍完毕后,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发言,市旅文局产业规划组组长闫冉对工作推进会做出进一步部署,强调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强化准备,按时提交申报和创建材料,对各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要点解析和答疑,对如何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等进行了详细解答,确保2024年度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和计划创建旅游点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
启动申报!事关2024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日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
《通知》提出,本次申报支持范围为《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中“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及“标准化奖励”。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奖励”针对旅游业项目企业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标准化奖励”针对已获评但尚未获得奖励的单位。
在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方面,海南将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旅游业项目,按照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在标准化奖励方面,海南将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区)给予1000万元(3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县(区)的给予4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新评为5A、4A和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等。
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旅游业
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有关旅游行业协会,有关产业园区,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支持我省旅游、文化、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琼旅文函〔2022〕78号)规定(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2024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相关要求,本次申报支持范围为《实施细则》中“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及“标准化奖励”,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奖励”针对旅游业项目企业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标准化奖励”针对已获评但尚未获得奖励的单位。
(一)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旅游业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二)标准化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区)给予1000万元(3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县(区)的给予4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新评为5A、4A和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认定的旅游小镇奖励1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5椰级、4椰级、3椰级乡村旅游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在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和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我省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和四星级酒店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的“金宿级”“银宿级”民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一)申报条件
详见《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注册登录“海易兑”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市县初审。申报单位所在市县旅文局收到资金申报材料后,应及时会同当地有关部门,通过“海易兑”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线报送省旅文厅。
3.省级审核。省旅文厅在受理申报材料后,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依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评审或现场核查,并结合实际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扶持企业名单。
4.公示拨付。扶持企业名单通过“海易兑”平台、省旅文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旅文厅向省财政厅报送资金拨付方案及项目绩效目标表,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企业接到通知后尽快到“海易兑”平台注册申报。
(二)各市(县)旅文局、旅游协会、产业园区应高度重视2024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资金申报。
(三)各市(县)旅文局要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和审核工作,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资料与项目实际情况一致。
(四)本次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申报截止后,各市(县)旅文局应在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二)审核过程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规定。参与审核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可对外提供企业的原始资料、商业秘密等,不得作出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
附件:
1.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2.2024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指南
3.项目投资台账
(联系人:熊景宇、吴清元、元天庆;联系电话:15348871151、65256052、65227375)
(此件主动公开)
转载自:万宁旅文微信公众号,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