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24日发布《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公报指出,全国11132家星级饭店三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50,671,143.88千元,其中一星级占0.16%,二星级占7.4%,三星级占30.38%,四星级占33.55%,五星级占28.51%。客房收入为22,871,160.02千元,占营业收入的45.14%,餐饮收入为21,452,057.43千元,占营业收入的42.34%。
从三季度的完成情况看,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填报完成4689家,占全国总数的42.12%。从50个重点旅游城市的各星级填报情况来看,一星级53家,占全国完成数量的26.24%,二星级1142家,占32.15%,三星级2151家,占42.11%,四星级967家,占52.10%,五星级376家,占77.52%。
从三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三亚、青岛、北京、深圳、呼和浩特、福州、乌鲁木齐、西宁和天津;平均出租率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长沙、长春、上海、银川、青岛、乌鲁木齐、杭州、呼和浩特、合肥和成都。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青岛、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长沙、长春、北京、成都、福州和深圳。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长春、成都、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南京、北京、福州、青岛和宁波。(注:共41个省市进行数据比较排序。张家界、石家庄、丽江、哈尔滨市、东莞、太原、拉萨、昆明和珠海等9个城市的填报率不足60%,本季度不列入排序)。